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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“书香安徽”全民阅读 系列推荐活动的通知

2016-10-18   作者: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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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市(省直管县)委宣传部、市文广新局(文化委),省直各有关单位:

 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“倡导全民阅读,建设书香安徽”的战略部署,进一步推动全省全民阅读工作,发挥典型示范作用,根据《2016年“书香安徽阅读季”活动方案》,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以“百名书香之家”“十佳书香社区”“十佳书香之乡”“十佳阅读推广活动”为主要内容的“书香安徽”全民阅读系列推荐活动。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一、推荐办法

  本次推荐活动由“书香安徽阅读季”活动组委会统一领导,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具体承办,各市(省直管县)文广新局(文化委)会同当地有关部门组织推荐。推荐活动分三个阶段:

  第一阶段,各市(省直管县)推荐(2016年11月7日前)。各市(省直管县)文广新局(文化委)会同当地有关部门,按照属地管理原则,组织辖区内县(市、区)文广新局及有关部门,结合实际情况,依据基本条件和分配的推荐名额(详见附件1),经过公平、公正、公开推荐候选名单。对拟推荐的家庭、乡镇、社区和推广活动在进行评议和实地考察核实后,将申报表和汇总表(详见附件2-6)上报“书香安徽阅读季”活动组委会办公室。其中,省直单位的“百名书香之家”、“十佳阅读推广活动”推荐工作,由省直机关工委负责组织。

  第二阶段,组织评审(2016年11月20日前)。省局成立评委会,对各地和省直单位推荐的候选名单及相关材料进行评审,必要时进行实地考察,并提出评审候选名单,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公示。公示无异议后,提交“书香安徽阅读季”活动组委会审定,确定表彰名单并进行公示。公示期间有异议并经核实的,将取消入选资格。

  第三阶段,总结表彰(2016年11月下旬)。进行表彰,颁发荣誉证书,并组织媒体进行宣传报道。

  二、推荐名额

  全省共推荐表彰110个书香之家、10个书香社区、10个书香之乡(镇、街道)、10个全民阅读推广活动。其中,入选全省“书香之家”的将择优推荐参加全国“书香之家”的评选。

  三、推荐条件

  (一)“百名书香之家”推荐条件

  1.家庭成员热爱祖国,遵纪守法,文明知礼。

  2.家庭成员热爱阅读,具有良好的读书习惯,家庭有一定的经费支出用于购买书籍、订阅报刊等,家庭有一定的藏书数量。

  3.家庭成员读书能够学以致用,有突出的阅读成效。

  4.家庭成员积极参与各种形式的读书活动,家庭成员的读书风气在邻里、社区、村镇或工作单位等具有一定的知名度、影响力,能够鼓励、带动周围群众阅读。

  (二)“十佳书香社区”、“十佳书香之乡(镇、街道、)”推荐条件

  1.机制建设。乡(镇、街道、社区)领导和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并积极推动全民阅读活动,将全民阅读纳入工作总体规划。全民阅读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健全,积极倡导全民阅读,阅读活动正常开展有2年以上,有年度阅读活动实施方案,阅读活动经费有保障。

  2.阅读活动。认真落实县(市、区)全民阅读工作年度安排,创新活动内容,阅读成效好,主题活动丰富多彩特色明显,每年举办全民阅读活动项目数量不少于4个。

  3.阅读阵地。农家书屋、社区书屋、职工书屋发挥作用良好,能够通过移动互联网等方式提供数字阅读资源。

  4.阅读氛围。主要公共场所、宣传栏等设置阅读宣传广告、开辟阅读专栏,并有借阅设施。

  5.阅读成效。积极推动当地物质文明、政治文明、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发展,扎实推进生产发展、生活宽裕、乡风文明、村容整洁和管理民主。

  (三)“十佳阅读推广活动”推荐条件

  1. 阅读推广活动实施时间持续2年以上。

  2.有相对固定的阅读活动场地或载体,定期开展活动,社会影响力大,覆盖面广。

  3.创新能力强,尤其在阅读人群和阅读空间拓展、运作机制创新、阅读能力提升上成绩突出。

  4.管理科学,运作规范,持续发展,已经成为全省全民阅读知名品牌或具有培养品牌的潜力。

  四、推荐要求

  推荐活动重在吸引基层群众积极参与,通过表彰宣传优秀的“书香安徽”系列典型活动,充分发挥其引领示范作用,实实在在地培育全民阅读的新风尚。

  1.各地要高度重视,加强领导,严密组织。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,对照标准要求,认真实施本地本部门的全民阅读工作的全覆盖,推荐出真正有代表性、有示范性的先进典型,以推荐带动和促进当地阅读活动的深入、持续开展。

  2.要充分发挥各地全民阅读活动组织领导机构和成员单位的作用,特别是财政、教育、工会、共青团、妇联等部门的作用,形成合力。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宣传优势,最大限度地吸引基层群众踊跃参与推荐活动。

  3.推荐的“百名书香之家”候选家庭要以基层和普通群众家庭为主,深入挖掘基层和普通群众家庭的感人读书事迹、读书故事,发挥好“书香之家”在基层和普通群众中的示范带头作用。对于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热爱阅读的家庭要给予倾斜。

  4.推荐的“十佳书香社区”“十佳书香之乡”“十佳阅读推广活动” 候选单位和活动要有典型性、代表性和鲜明的特色,有广泛的社会影响。上年度已被评为“十佳书香之乡”“十佳阅读推广活动”不作为本次推荐的对象 ,“十佳书香之乡”推荐工作各地应向美好乡村建设较好的乡镇倾斜。

  五、材料报送

  各市(省直管县)文广新局(文化委)或阅读机构组委会负责对本地推荐的材料的审核汇总,省直机关工委负责对省直单位推荐的材料的审核汇总,并于2016年11月7日前将推荐申报表纸质版(一式3份)邮寄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出版管理处(合肥市桐城南路355号,邮编:230022),电子版推荐申报表统一汇总后上传至邮箱:1129984645@qq.com。    联系人:周经文、 潘 天

  联系电话:055162873149、18919643238、18225658616

  附件:1.“书香安徽”全民阅读系列推荐名额分配表

  2. 全省“百名书香之家”推荐表

  3. 全省“十佳书香社区”申报表

  4. 全省第二届“十佳书香之乡”推荐表

  5. 全省第二届“十佳阅读推广活动”推荐表

  6.“书香安徽”全民阅读系列推荐汇总表

  “书香安徽阅读季”活动组委会

  2016年10月17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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